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我院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:
放假时间为4月4日(星期四)至4月6日(星期六)共3天。4月7日(星期日)正常上班(上星期五的课)。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务处工作安排抓好落实。
党政办
2013年4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