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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中召开“冬季防火教育学生干部动员大会”

时间:2010-11-18   来源: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-开云(中国)  点击:1

为了认真做好防火安全工作,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,附中积极响应学院的有关通知和要求,11月18日,附中根据学生上课情况,分别对初中和高中各班学生干部进行了两场防火教育动员大会。大会由附中校长唐灵宝主讲。

唐校长从近期有关火灾情况和我校几次火灾的惨痛教训入手,给学生干部讲解了火灾的危害、火灾的预防以及火灾自救的常识等,使学生干部得到了一次非常实用的防火知识培训和学习。相信通过这两次的动员、培训和学习,会对附中防火工作有一个积极的推动作用。

为了有效地预防火灾,附中将对教室、琴房、宿舍、办公室等进行彻底的自查和检查,并制定《附中学生防火安全“十禁止”》,各班、各部门齐抓共管,将预防工作落到实处。

精心讲解

认真听取

附中学生防火安全“十禁止”

加强学校防火安全工作,培养学生防灾安全意识,是学生安全管理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。为切实加强学生防火安全自觉行为的养成,培养学生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的良好习惯,特制订《附中学生防火安全十禁止》,要求全体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贯彻落实。

1. 严禁学生在教学楼、学生公寓、校园公共环境内抽烟;

2. 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、火柴等物;

3. 严禁学生把正在充电或使用的手机、视听工具放置在钢琴上;

4. 严禁学生远离正在通电使用的电气设备;

5. 严禁学生在宿舍或琴房堆放垃圾等杂物;

6. 严禁学生在琴房或宿舍使用蜡烛或燃烧任何物品;

7. 严禁学生在教学楼及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或乱拉乱接电线;

8. 严禁学生把插线板、台灯、床头灯等电器放置于床铺上;

9. 严禁学生在宿舍使用电热褥;

10. 严禁学生擅自动用或损坏消防设备和消防设施。

对于违反上述禁止性要求的学生,学校将按照琴房管理、宿舍管理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。特别是对于抽烟、燃烧物品或造成火灾安全事故的学生,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。

安全防范,人人有责。杜绝隐患,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。要求全体学生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,提高维护安全的自觉性,共同创建安全、稳定、有序的校园环境。

附 中

2010年11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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